新沂海门中学学校校服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SZXDL202601011 一、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3.3.1投标保证金递交: 1.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元整(本项目保证金无息)。 收款人: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开户账号:10440301040030991 投标人必须确保在2026年03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保证金缴纳至开户名: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现更正为: 1.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2.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元整(本项目保证金无息)。 收款人: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开户账号:10440301040030991 投标人必须确保在2026年03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招标文件要求的保证金缴纳至开户名: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云港苍梧支行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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